启用棉花电子仓单有关事宜

发布于 2015年9月21日

启用棉花电子仓单有关事宜
全国棉花交易市场
  各交易商、指定交割(监管)仓库、合作银行:

 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,提升业务办理效率,降低业务办理成本,全国棉花交易市场(以下简称“交易市场”)决定,自2015年9月14日起,启用棉花电子仓单,停止使用纸质仓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交易市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建立相应的棉花电子仓单管理系统,棉花电子仓单的生成与管理均通过系统办理,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,和纸质仓单具备同等法律效率。自棉花电子仓单启用之日起,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单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棉花仓单的生成及后续的抵免履约保证金、质押、监管、交割、转让和出库等均通过系统办理,不再采用纸质形式。

二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交易商、指定交割(监管)仓库、合作银行在交易市场办理电子印章等相关手续后,即可参与电子仓单相关业务,其中,交易商通过交易商自助管理系统、指定交割(监管)仓库通过库存商品通用管理软件、合作银行通过在库监管银行端软件进行加盖电子印章及其他操作。如有交易商、指定交割(监管)仓库、合作银行尚未办理电子印章的,请按《关于启用电子印章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的通知》(全棉市字[2015]27号)要求尽快办理USBKEY,以免影响棉花电子仓单的生成和流转。

三、2015年9月14日前生成的交易市场纸质仓单,在棉花电子仓单启用后不需要转换为电子仓单,直至其对应业务棉花办理出库后,纸质仓单相应停止流转。

转:全国棉花交易市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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